以下是懷念文原文轉載:
父親是個嚴格的人,對我更是愛之深、責之切,但我總是他嚴肅的外表下,感受他對親友家人,深深的愛意。
父親是過程論者,他總是認為人只要努力、腳踏實地,結果一定是公平的。而我從小叛逆,父親是過程論者,我偏要證明結果才重要,終父親一生, 我都在與他進行「結果論」與「過程論」的隱性戰爭,直到我漸趨成熟,才漸漸瞭解父親只是想藉由過程的重要性,讓我明白做人做事唯有「實在」而已。
準時,是父親重要的準則,準時上班、準時下班,當時鐘指向六點,電鈴一定準時響起,赴宴約會一定要早半小時到,自己做主人一定要提早一個小時抵達, 論文要早一、二個月前交稿,批改試卷在三天內完成,任何的來函必定當天就會回信。我一直覺得這一切似乎沒有什麼意義, 但當我看到兒子在房門口掛上「今日事、今日畢——阿公說」的字條,我才驚覺,原來身教還是有意義的。
父親終其一生不當官,小時的我一直不解;從小家裡不斷有學生的訪客,還沒有畢業的學生會高談闊論人生的理想、已經畢業的述說社會困境、 更多的司法從業人員抱怨司法的黑暗,年少的我在旁聽其言,雖然不全然懂,但心中總是有感覺的。當政府、黨工、總統府來邀約, 父親總是棄如敝屣,我看在眼裡總無法瞭解,社會如此不公不義,而父親您擁有臺灣人難得的社會地位,為何您不發聲?直到年長,我投入了許多社會運動, 我漸明瞭,父親在大公的努力、表現在作育英才,而另外他保護了我們,讓我們能在安全的環境下長大,時代的悲劇下,英雄總是要有所犧牲。
父親是沒有理財概念的,買賣股票絕對禁止,買房更是不自量力,除非你有足額現金。教授薪水實在不高,但由於出身背景的關係,服裝儀容絕對光鮮亮麗, 用餐是雞鴨魚肉絕對美食,包禮絕不小氣,對人寧可自己吃虧、也絕不占人便宜,但收入有限,實在苦了母親,偉大的男人的背後, 一定有一位能幹的女性。母親持家,衣服自己做、毛線自己打、客在家裡、麵食全由配給麵粉開始做,但餐餐料理都有變化,便當總是色香味俱全, 同學無不稱羨。年少時我總以為家裡資源充足,到我長大,我漸明白女性的偉大。
父親是一輩子的臺大人,由臺大法律系畢業,從助教做起、講師、副教授、教授、到退休後的講座教授,一生以做學問與教育英才為樂,無論有課沒課, 每天都會到研究室與學生討論、授業解惑,下班回家後就是爬格子寫論文。為鼓 勵我們寫作業,常與我們比賽寫字,他一頁論文紙、我們一頁作業紙, 看誰寫得快,多年努力用功。父親除在民法、主要在親屬繼承的領域著作等身外,最主要的論文是判例與判決的研究,年少時不解為何父親如此的重視, 也曾向父親問起,父親總是告訴我「法官判案、學者監督」,希望能提昇司法品質;但我過往總認為「有錢判生、無錢判死」的惡質貪官文化, 僅以「學者監督」制衡無異是狗吠火車、難有成效。直至今日父親也早已辭世,我才漸能體會父親身為學者報效國家、愚公移山的精神, 學問的力量雖不能立竿見影,但其影響無遠弗屆,學者報國,如是而已。
我雖然不是法律人,但在父親的身教言教下,法律的訓練對我的人生觀、邏輯觀皆產生了強烈的影響。尤記得「合議庭」的爭議,父親寫下了「指鹿為馬,馬不為馬」的感言, 表達他對於法理絕對性的遵從;而在修親屬法時,他也曾問我對「父不父,子不子」的看法,當時的我回答他「父不父,子當然可以不子」時,他似乎一時不能接受, 但與同事討論,也稍修正了他對於「絕對父權」的想法。回想與父親相處的時光,雖然有相當的壓力,但對我人生的成長也留下深深的烙印。
父親在多本著作中都一再強調「本人一直以為親屬的身分法關係,為由來於人倫秩序,而其一切均以人倫秩序上事資,為其基礎者,而後雖因外來需要,才被法律秩序化, 而成為民法典之一編,但其原為人倫秩序性質,則不因被法律 秩序化而有所改變;故親屬的身分法規範,僅有事後確認之性質,而殆無由法律創設即形成之效力。」 這段話對我從事公共事務影響極大,對於政策的訂立我一直秉持著「社會的需要」,而非以法律秩序化來改變社會秩序, 雖然我所從事的醫療衛生領域似乎與父親在身分法的領域差異很大,但法律、政策皆是為服務人民社會而產生,試圖以法律由上而下、而不體認人民社會的需要時,皆難以成功。
父親一輩子出世、默默做學問、教育英才,而我努力入世、參與各類社會運動、努力發聲、與各類不公義的力量對抗,也曾任衛生署副署長(現衛生福利部), 參與國家政策的運作,雖然領域與作法與父親似有不同,但靈魂的深處有著父親的影響,因為,我也是父親的學生。
(本文取材自元照出版社《家族法新課題:陳公棋炎先生九十晉五冥壽紀念文》中的懷念文,作者為陳時中部長。)